
養老院消防設施改造升級需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消防法規,結合老年人特殊需求,重點關注以下核心要點:
一、設計規范與布局優化
- 樓層與功能區設置
- 老年人居室、休息室禁止設在地下/半地下,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優先布置在首層、二層或三層;護理型多人間床位≤6床,非護理型≤4床,日間照料休息室≤9人。
- 疏散通道需滿足擔架抬行和輪椅推行需求,樓梯禁止采用弧形/螺旋設計,疏散門必須為平開門(禁止推拉門、卷簾門等)。
- 三層及以上且建筑面積>3000㎡的養老機構,每層疏散樓梯間旁需設置避難間(凈面積≥12㎡),配備擔架、輪椅、過濾式自救呼吸器等輔助器材。
- 防火與耐火要求
- 建筑耐火等級≥三級,房間隔墻需從地面延伸至樓板底面基層,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板材;頂棚、墻面采用不燃材料,地面、隔斷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。
- 窗簾等紡織品需經阻燃處理(燃燒性能≥B?級),禁止使用易燃彩鋼夾芯板;外窗需可開啟且面積≥1㎡,確保自然排煙和救援通道暢通。
二、消防設施配置與升級
- 核心消防系統
- 必須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消火栓系統及應急照明/疏散指示標志;小規模設施(<1000㎡)可配置聯網型獨立感煙探測器和簡易噴淋系統。
- 消防控制室需24小時雙人值班,值班人員持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;消防電梯設置需符合高層建筑要求(>32m建筑需設消防電梯)。
- 電氣與設備管理
- 電氣線路需規范敷設(如穿金屬管保護),禁止私拉亂接或使用“三無”電器;大功率電器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,電動自行車/輪椅需在室外集中充電。
- 廚房灶具、油煙罩及煙道每季度清洗1次,燃氣管道需安裝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;禁止在地下室/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。
三、疏散與逃生設計
- 通道與標識
- 安全出口凈寬≥0.9m,疏散走道單面布房≥1.3m、雙面布房≥1.4m;疏散指示標志間距≤20m,地面設置蓄光型導流標志,墻面標注疏散路線示意圖。
- 疏散門內外1.4m范圍內無踏步,首層疏散門/樓梯凈寬≥1.2m;外窗防盜網需設逃生窗口,禁止堆放雜物或上鎖。
- 特殊人群疏散
- 失能老人優先安置在低樓層,配備輪椅、擔架等工具;制定專項疏散預案,明確專人負責轉移,每半年組織全員演練(含夜間場景)。
- 行動不便老人床頭配置緊急呼叫器,公共區域放置過濾式自救呼吸器;疏散時優先轉移年老體弱者,避免使用電梯。
四、日常管理與維護
- 巡查與維護
- 每日防火巡查重點檢查用火用電、通道暢通及消防設施狀態;每月檢查滅火器壓力、煙感報警器靈敏度,每季度測試消火栓壓力及噴淋系統。
- 廚房油煙管道每季度清洗1次,燃氣管道可燃氣體探測器定期校準;電動輪椅需在指定區域充電,禁止在室內/疏散通道停放。
- 培訓與演練
- 員工需接受崗前消防實操培訓(如滅火器使用、水帶連接),每季度組織全員演練,考核“三懂四會”(懂火災危險性、撲救方法、預防措施;會報警、滅火、疏散、逃生)。
- 針對失能老人開展專項培訓,模擬火災場景下的自救與疏散流程。
五、政策與合規要求
- 改造前需向當地住建部門提交消防設計審查,施工完成后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;涉及建筑結構變動或系統擴容需全流程審批。
- 遵守《消防法》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 50016-2014)及地方性規定(如北京、上海等地的養老機構消防專項要求),確保符合最新政策動態。
總結:養老院消防改造需以“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為核心,從設計、施工、維護到應急全流程把控,結合老年人行動特點優化疏散路徑和設施配置,通過定期演練和培訓提升應急能力,最終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并持續維護,確保老年人生命安全。